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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們抵達印度等地,就需要面臨比較復雜的情景。如《大英帝國三部曲.II,帝國盛世》書中所說,印度年輕公務員不得不努力工作,因為(英屬)印度政府規(guī)定“政府有權利用雇員的每天24小時”,“往往是一名官員坐在漏水的小土屋里,前往任何地方都需要好幾天時間,而他只能獨自面對此地的幾十萬臣民。他身兼數(shù)職,既是警察,也是法官、醫(yī)生、獸醫(yī)、雜務工,甚至是預言師。請愿者會不分晝夜地來到他的屋外,請求他解決家庭爭端,治療作物的枯萎病,或者殺死吃人的老虎……”
“也許早晨他要當?shù)胤椒ü伲鞒址ㄍ徟校幌挛缢疾斓禺a(chǎn),檢查作物,與監(jiān)工面談;晚上他還要學習當?shù)卣Z言,接收請愿,寫報告和信件。如果運氣好的話,他身邊還會有幾個英國人:也許是河岸上的貿(mào)易商人、建造橋梁的工程師、傳教士,或者這個地區(qū)的醫(yī)生。如果沒有這些人的話,他只能獨自奮斗,而且這些地方通常沒有電報線連接,只有送信員或者他自己的馬匹能幫他與外界溝通,而身邊陪伴他的則只有土著”。
這也決定了英國的印度事務部和殖民地部,以及殖民地、屬地政府的運作方式,那就是盡可能依照殖民地、屬地原有的法律進行統(tǒng)治。
《大英帝國三部曲.II,帝國盛世》書中解釋說,除非殖民地、屬地原本不存在某些方面的法律,才會照搬英國本土法律。而英國法律本身交織著習慣法、各式法規(guī),又與殖民地、屬地當局的命令混雜,所以這就使得英屬殖民地、領地出現(xiàn)了能言善辯的律師階層。因為只有律師才可能經(jīng)由長期鉆研,弄懂這些完全可能存在相互矛盾的法律的關鍵所在。
所以,英國殖民地和屬地的公務員,尤其是從英國選派的年輕公務員,就必須理解各種法律、習俗(這也是為什么考試環(huán)節(jié)會設置如此繁瑣的科目),與當?shù)芈蓭熯_成比較密切的合作。否則,統(tǒng)治、治理就無法繼續(xù)。這也可以很好地解釋為什么英國的一些前殖民地,擁有非常發(fā)達的法律代理行業(yè),存在一個龐大的律師階層(這也被說成是法治的體現(xiàn))。
而且,英帝國也不同于之前以及之后任何以帝國相形容的國度。帝國各個部分,包括本土、殖民地、領地、保護國的法律體系不同,司法程序不同,甚至互不兼容各自的專利保護體系。
所以,不同殖民地與領地之間其實存在競爭關系,某一殖民地的民眾在其他殖民地或領地也得不到保護,比如印度人到了南非會遭受額外歧視。
關鍵詞:
質(zhì)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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