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顏婷(廣西大學)
你在街頭是否見過這樣一群人?他們穿著統一的服裝,舉著色彩鮮明的旗幟,放著明快的音樂,喊著震耳欲聾的口號,邁著較為快速的步伐在馬路上行走,有的隊伍甚至能連續行走一個小時——他們被稱為“暴走團”。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陽朔縣出現“暴走團”引發關注。有網友發布視頻顯示,在陽朔縣十里畫廊景區附近驚現多個“暴走團”,這些人無視交通規則、搶占非機動車道導致正常行駛的車輛無法按規定道路通行。(8月23日 中國青年網)
“暴走團”變“路障團”,類似的事件時有發生。今年3月,遼寧一男子因家中老人突發疾病,驅車回家看望,沒想到在路上被“暴走團”攔截,還宣稱“讓病人先等著”;今年5月,河南鄭州一“暴走團”路過一個兒童活動區時,不顧周圍錐桶和護欄的阻攔,踢開護欄后繼續前行。《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暴走團”這種不顧交規的“暴走”法,增加了管理的難度,確實需要好好管一管。
誠然,“暴走團”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快節奏社會人們對健康的一種追求,高質量“暴走團”有利于改變“運動無友而不運動”的窘況,營造積極運動向上的社會氛圍。但是,“暴走團”要守好自身邊界,不觸碰規則紅線,否則“暴走”就成“暴力”了。
“你沒看見機動車還要給我們讓道嗎?幾百人,機動車不敢開過去,都要等我們走了再啟動。”“暴走團”成員的這種言論顯然是一種無賴思想。“‘暴走團’硬是闖了4個紅綠燈才走完斑馬線,我只能禮讓行人,更何況多是老年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情”某受訪者在接受采訪時這樣表示。秉持著謙讓與守規的守法者的利益不僅受到了損傷,還在無形之中助長了違規者的氣焰。“有容乃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不能模糊容忍的界限,對于這種違反交通規則,擾亂公序良俗的行為應該零容忍。“暴走團”的成員大多數是老年人,但老人的身份不能成為他們不知法的借口。“暴走團”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誑語,認為法不責眾,覺得集體就是自己的保護傘。這種風氣不能盛行,需要法律重拳出擊。
面對眾多事件責任人,法律絕對不能怯場。相關部門必須做好責任追溯,落實好相關懲戒,不能讓違規者認為實施部門是“紙老虎”。對于罰款的力度,應對“暴走團”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必要的時候提高違規成本,讓違規者感受到“鐵律”的懲罰。
同時,“暴走團”事件對于城市建設也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對策,在城市建設的過程中,需要及時聽取群眾的需求并作出回應。“暴走團”的出現,其實順應了健康中國的發展需求,城市可以考慮開辟“暴走”專用道,或者進行“暴走”路線規劃,在保證市民健康鍛煉的同時,有效減少違反交通規則以及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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