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社會治理做得好不好,有沒有可以量化的指標?村居委會要去行政化機關化,有哪些要求和準則?在“家門口”為老百姓提供服務,有哪些流程、制度和規范?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浦東新區今天宣布《社會治理指數評價體系》《“家門口”服務規范》兩項標準發布并正式實施,這是浦東新區首次在基層社會治理領域發布標準,也是首次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發布的區級標準。
社會治理標準化,是標準化工作的新領域,之前還沒有相應區級標準出臺。這次浦東發布的兩項區級標準各具特色。
《社會治理指數評價體系》重在發揮對社會治理過程的跟蹤、監測和預警作用,使其成為反映浦東社會治理狀況的“晴雨表”,及時準確把握浦東社會治理現狀、水平和走勢,厘清社會治理的指向和著力點。
標準中涉及的指標,參照東京、紐約等世界城市的先進經驗,重點考慮浦東新區對市級層面有所作為的領域,可量化、可統計、可衡量,并在一定時間范圍內具有實現的可能性。指標分為客觀和主觀指標,既反映實際發展情況的可量化指標,如“每千人配置全科醫生人數”“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也有反映市民對浦東新區社會治理的認知度、支持率及其滿意度的評估指標,如“生活便利性滿意度”“社會保障滿意度”等。
《“家門口”服務規范》重在解決“人隨事走”的社區服務痛點。把“家門口”服務標準化,有利于工作的穩定性、持續性,避免因人員流動造成服務經驗的流失,也避免因人而異的操作,造成服務效率、服務品質的不平衡、不充分。
規范在服務內容、功能區域、導向標識、服務要求、服務評價等方面都明確了流程制度,劃定了工作邊界。比如,標準要求服務站堅持“辦公最小化”,最大程度騰挪辦公用房讓位群眾,設置首問接待窗口,改變“一人一座一電腦”封閉格局,以更公開透明、開放共享的服務態度面向居民群眾。標準還要求做實決策前的聽證會、推進中的協調會、完成后的評議會,項目選擇讓群眾說了算,實施讓群眾全過程參與,最終成效讓群眾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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