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天后,瑞和股份(002620.SZ)發布有關2018年9月2日安全生產事故的第二個公告。
事實上,整個2018年,瑞和股份的業績十分靚眼。與2018年9月2日發生的安全事故略微不太協調的是,瑞和股份在年報中認為公司營業收入及利潤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內部整體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業務量有所增長。
7月4日收盤,瑞和股份股價為6.33元/股,總市值23.97億元。
安全事故致5人死亡
7月4日晚間,瑞和股份發布公告稱,收到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以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60日的行政處罰,暫扣時間為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9月2日。
需要注意的是,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60天對瑞和股份已簽訂的工程合同沒有影響,已簽訂工程仍可按正常施工運行,公司日常生產經營也未受到影響。
《華夏時報》記者了解到,2018年9月2日,瑞和股份南通分公司在參建江蘇南通興東機場航站區室內裝飾項目施工,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事故直接原因為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未打開液壓升降平臺四個支撐進行升降作業;加之液壓升降平臺上7人形成的超載,液壓升降平臺剛下降時突然向南側側翻倒地導致人員傷亡。
根據瑞和股份年報顯示,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361459.07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0.23%,實現營業利潤19254.14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4892.22萬元,基本每股收益0.41元,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17.27%、16.90%、12.36%和10.81%。
今年一季度,瑞和股份的營業收入更加耀眼,數據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60051,747.16元,同比增長7.8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46704861.65元,同比增長6.41%。
某大型券商分析師王宇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安全生產事故雖然不會對上市公司的業績造成重大影響,但安全生產事關人命,是生命線更是底線,上市公司一旦觸及這一社會痛點,公司形象將會有一定折損。
數據顯示,2018年12月21日,在瑞和股份首次披露該起安全生產事故后,股價連續4個交易日下跌,從當年12月21日收盤的6.2/股,跌至27日的收盤5.77元/股,市值蒸發1.63億元。
直接責任人死亡項目經理作偽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109條第2項的規定,江蘇南通市安監局對瑞和股份處78萬元罰款,由南通市城建局對其作出2年內不得在南通市從事有關經營活動的懲戒。同時,瑞和股份前法定代表人葉志彪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履行安全生產領導職責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值得玩味的是,2019年2月21日,瑞和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已于當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法定代表人由葉志彪變更為總經理胡正富,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換發的營業執照。
《華夏時報》記者了解到,對該起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技工也在事故中喪生。作為瑞和股份項目部技工,張慶東因違反操作規程,未打開液壓升降平臺四個支撐進行升降作業,導致液壓升降平臺側翻,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瑞和股份項目部項目經理于波,作為該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到崗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刑事犯罪。
除此之外,涉嫌刑事犯罪的還有瑞和股份項目部施工現場實際負責人陳衛平,瑞和股份項目部安全員于振龍,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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