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針對北京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一些投機炒房苗頭,金融管理部門主動出擊,密集亮劍,嚴密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繼下發監管提示函督促銀行開展消費貸經營貸自查、組建聯合工作組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核查后,北京銀保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于昨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 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旨在圍堵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違規挪用至房地產市場的行為,堅決落實和維護中央關于“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求。
《通知》要求銀行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嚴格實施貸前調查,加強客戶資質和信用狀況審核,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通知》要求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必要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納稅信息,不得簡單以抵押物價值評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審查。審慎向近期申請過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或購買住房的客戶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科學合理設定授信期限、額度及還款方式。
根據《通知》要求,銀行應切實加強支付管理,嚴格執行受托支付制度,對借款人受托支付對象的資質和背景情況予以關注,防止信貸資金轉入與借款人經營活動無關的賬戶。此外,銀行應盡職落實貸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蹤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關注借款人經營及變化情況。出現借款人退出公司經營或以轉讓股權等方式失去對公司實際控制權等情況時,銀行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同時,針對一些中介機構違規幫助客戶獲取經營貸的問題,《通知》要求銀行加強對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合規管理力度,如審核發現為借款人違規獲得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過橋”資金、以“空殼公司”包裝借款人資質等行為的中介機構,應立刻終止業務合作,并將相關線索上報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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