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跨國毒品犯罪案件當庭宣判,宣告了一條利用快遞跨國走私、販賣、運輸毒品鏈的覆滅。
經審理查明,2018年1月至4月,被告人熊某平、龔某輝、趙某寶、葛某鵬先后聯系被告人汪某購買毒品,汪某便聯系上線被告人劉某。劉某收到部分毒資后安排李某明等人將毒品藏匿在電腦顯示器里,以發快遞為掩飾,交由快遞員從緬甸通關到達我國境內,再運往南昌販賣。
2018年4月29日,正在南昌某處接收藏毒快遞的龔某輝、葛某鵬被當場抓獲,公安機關當場在藏毒快遞中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9557克、氯胺酮3432克、海洛因697克。
據統計,通過此種手段,此案被告人共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2097克,氯胺酮6432克,甲基苯丙胺(冰毒)13557克,甲基苯丙胺片劑15000片。
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員額法官李成:本案劉某就是通過把毒品包裝成普通的貨物跟商品,通過快遞的方式運送到國內,然后通過網絡交易支付毒資,再進行國內的分銷。
南昌中院經審理后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汪某死刑;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熊某平、龔某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趙某寶無期徒刑;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閔某華、葛某鵬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中,前六名被告人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后兩名被告人分別被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和十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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