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采取產業園區選址建設模式,統籌不同類型的垃圾處理。12月23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修訂的《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條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紅表示,《條例》突出生活垃圾全過程管理,設置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設施建設與保障等專章,細化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四個關鍵環節的分類要求。
在“源頭減量”方面,《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生活垃圾源減量機制,鼓勵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產品,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從源頭避免“垃圾圍城”現象。針對快遞包裝、外賣餐具等垃圾與日俱增的問題,規定電子商務、外賣、快遞等行業應當優先采用可重復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裝物,鼓勵運用計價優惠等方式引導消費者使用綠色包裝和減量包裝。同時,在消費領域規定旅游、住宿等行業應當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導餐飲服務單位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如何指導垃圾的分類投放?“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區生活垃圾特性和末端處理設施建設情況,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讓大家分得明白。”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劉瑋說,“將引導各地針對居民區、辦公區、公共場所、餐飲機構、集貿市場等不同區域特點,科學設置分類投放點和收集容器”。
此外,《條例》提高了單位和個人未按分類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罰款額度,對單位最高處罰50萬元,對個人最高罰款500元。
據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劉瑋介紹,“十三五”以來,廣東省新建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99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從90.06%提升到99.95%,焚燒處理能力占比從34.41%提升到66.78%。截至12月,全省建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172座,總處理能力14.9萬噸/日,設施數量和總處理能力多年居全國首位。(科技日報記者 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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