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12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為幫助傷殘人員康復或者恢復殘疾肢體功能,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符合條件的,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居民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根據《公告》,免征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且在民政部發布的《中國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目錄》范圍之內。
2.以銷售本企業生產或者裝配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為主,其所取得的年度傷殘人員專門用品銷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
3.企業賬證健全,能夠準確、完整地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納稅資料,且本企業生產或者裝配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夠單獨、準確核算。
4.企業擁有假肢制作師、矯形器制作師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1人;其企業生產人員如超過20人,則其擁有假肢制作師、矯形器制作師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全部生產人員的1/6。
5.具有與業務相適應的測量取型、模型加工、接受腔成型、打磨、對線組裝、功能訓練等生產裝配專用設備和工具。
6.具有獨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矯形器(輔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訓練室,使用面積不少于115平方米。(記者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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