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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上午,《鎮江市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工作,促進城鎮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改善生態環境,經市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修改的《鎮江市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2018年制定的《鎮江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市城管局負責市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具體由市城管局分別委托稅務、住建等部門代為征收。根據2021年3月財政部下發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已調整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由于征收主體已由城管部門轉為稅務部門,所有單位的城鎮垃圾處理費明確由稅務部門收取,市住建部門和區城管部門協助提供征收數據核定相關涉費信息。個人按戶繳納的城鎮垃圾處理費,由稅務部門委托供水單位代收。
據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處負責人介紹,目前,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為依法依規開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因此對原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作了相應調整。新的收費管理辦法對收費標準未作任何調整,仍維持原標準不變,即:單位按照在職職工人數繳納,每人每月5元;建筑施工(含安裝、裝飾裝修)單位按照工程項目總造價的萬分之六繳納;經營服務性單位及個體工商戶按照生活垃圾產生量繳納,每噸130元。生活垃圾日均產生量不足15公斤的,按照每月40元繳納,其中攤位按照每個每月30元繳納;個人按戶繳納,每戶每月5元。
值得一提的是,免收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對象當中,除了總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和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新《辦法》的減免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增加了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認定的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尊崇軍人職業、尊重退役軍人、擁軍優屬的濃厚氛圍。
符合減免政策的市民可攜帶身份證、低保證、水卡等相關憑證前往市萬古一人路17號業務窗口辦理減免。依托窗口,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處建立了“幫困先鋒”黨員示范崗,在多年服務過程中,建立起詳細的“民情臺賬”,主動延伸服務機制,為有需要的老、弱、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提供電話預約、上門辦理服務。預約服務電話:0511—85032261。(趙亦嵐 馬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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