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的第一天,新潮能源(600777)對外披露了公司被立案調查的消息,再一次將公司推上風口浪尖。據了解,新潮能源近期因大額擔保事項,可能面臨嚴峻的資金流動性壓力,如今又被立案,這對公司及23萬戶股東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5月時,新潮能源就曾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兩年內兩遭立案
4月1日晚間,新潮能源披露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遭證監會立案。

公告顯示,新潮能源于3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3月18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資料顯示,新潮能源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氣的勘探、開采及銷售為核心業務的能源企業。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潮能源股東戶數約為23.13萬戶。公司被立案的消息一經披露,在新潮能源的股吧里,股民表示“很受傷”。截至4月1日收盤,新潮能源的股價為1.94元/股,總市值為131.9億元。投融資專家許小恒表示,立案調查對于上市公司而言是重大利空,一般會影響到投資者的投資熱情。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這并非新潮能源近兩年來首度被立案調查。
回顧新潮能源彼時公告,2020年5月29日,新潮能源發布公告稱,因涉及恒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訟事項,公司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目前,上述立案事項已結案,2021年12月25日,新潮能源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新潮能源未及時、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擔保事項,證監會對新潮能源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黃萬珍、時任總經理胡廣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監事楊毅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新潮能源董秘辦公室進行采訪,不過對方電話并未有人接聽。
深陷25億擔保案泥潭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違規擔保事項,目前新潮能源還面臨著另一樁大額擔保案件,使公司資金流動性面臨重大壓力。
今年2月初,廣州農商行起訴包括新潮能源在內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審判決,其中判定公司與其他兩家公司分別在15.86億元范圍內對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翔公司”)不能清償債務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并在798萬元范圍內承擔案件受理費及財產保全費。
據了解,2017年6月27日,廣州農商行曾與國通信托簽訂《國通信托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信托合同》,信托規模為25億元,預計期限為48個月。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廣州農商行通過國通信托分兩筆向華翔公司累計提供貸款25億元,并根據《差額補足協議》,由新潮能源等主體提供擔保。華翔公司應于2018年6月28日歸還本金5000萬元、2019年6月28日歸還本金1億元而未歸還,截至起訴之日,未償還任何債務,差額補足義務人、股權質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因而廣州農商行將相關方告上了法庭。
不過,新潮能源并不認同一審判決結果。新潮能源表示,公司認為一審判決存在認定事實以及適用法律錯誤,已依照相關規定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由于本案一審判決尚未生效,暫時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新潮能源稱,經查詢公司檔案,公司檔案中既沒有案件所提及的《差額補足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也沒有涉及為廣州農商行信托產品提供差額補足的協議、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復印件。公司用印記錄中無上述《差額補足協議》或其他涉及為廣州農商行信托產品提供差額補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記錄。經查詢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會議存檔資料,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監事會也未曾審議過涉及為案件所提及的信托貸款提供差額補足的相關議案。
關鍵詞: 新潮能源遭立案 中國證監會 立案調查 新潮能源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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