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間,ST中安(600654)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中恒匯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恒匯志”)在4月12日自行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市中院”)申請破產重整。目前,申請書等材料已被深圳市中院接收,尚未正式受理。

ST中安表示,中恒匯志破產重整事項是否被法院受理及是否能順利實施存在不確定性;中恒匯志破產重整事項可能導致其股東權益的調整,進而導致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動;中恒匯志存在對上市公司業績補償事宜,破產重整事項可能導致業績補償相關事項的履行產生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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