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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4日訊 (記者 蘇蘭)“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的新引擎,而綠色金融是促進可持續發展重要的、必要的保障,也是推進綠色發展的路徑之一。”銀保監會辦公廳負責人日前表示,目前,我國在創新綠色金融服務方面已取得了積極進展。2月22日,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了《綠色金融藍皮書:全球綠色金融發展報告(2022)》、《綠色金融藍皮書:中國地方綠色金融發展報告(2022)》。
藍皮書報告指出,我國各個城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是生態文明建設大背景下,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系統思考和落地探索,是我國提出的一項創新性戰略措施和任務,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政治等相關領域的系統性工程。
記者獲悉,根據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綠色金融定義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綠色金融可以促進環境保護及治理,引導資源從高污染、高能耗產業流向理念、技術先進的部門。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表示,經過長期調研發現,從各地已有的綠色金融實踐來看,在推動綠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過程中,既需要聚焦于我國金融行業的自身特點,通過有效的供給創新與需求管理實現路徑的拓展,也需要將綠色金融內嵌于經濟發展龐大的系統性工程之中,通過統籌推進實現協調共進。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特聘教授資深研究員郭建偉表示,生態產品概念在我國制定主體功能區規劃時提出,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其內涵不斷豐富,對于生態優勢突出、工業發展矛盾較小的城市和地區,建立綠色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專項機制更具代表性。
據介紹,當前,包括浙江麗水、江西撫州等地在內的地區已圍繞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開展多元探討,通過統計計量方式、優化空間管控、推動生態產業化、建立資源交易機制和生態產品測算價值應用轉化機制,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藍皮書報告認為,在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過程中,綠色金融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是重要原則,這就需要解決金融準入的合理性與可行性問題、金融交易的安全性與流動性問題、金融介入的合規性與靈活性問題。
對于如何持續高質量發展,藍皮書報告從三個方面給出了建議:首先是要健全生態產品的調查、統計、確權和評估機制,為綠色金融提供合理性與可行性支持;其次是要將有效市場與風險緩釋相融合,為綠色金融提供安全性與流動性支持;最后是要有法律約束與科技創新支持,為綠色金融提供合規性與靈活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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