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來源: 作者:汪寧
5個月前,盧先生的妻子陳某網購了4盒“自嗨鍋蒜香花蛤粉”,與女兒、母親3人一起食用3盒后,都出現了嘔吐、發燒、腹瀉等癥狀。其中,陳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司法鑒定中心和公安局作出的鑒定書均稱,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鍋蒜香花蛤粉”,導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協商無果后,盧先生向商家提出賠償死者和傷者各類損失176余萬元。
然而,在某電商平臺,一家售賣“自嗨鍋蒜香花蛤粉”的旗艦店將店內同款產品的宣傳圖片標注為“標價176萬致富款花蛤粉”,頁面下方還顯示了“蒜香花蛤粉事件情況說明”的圖片,內容為“女子疑吃自熱火鍋后去世”相關報道圖片。對此,自嗨鍋的客服人員回應稱“這不是宣傳圖”,并表示該描述和圖片是對相關事件的“調侃”,是為了讓客戶更直觀地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
專家表示,企業在電商平臺旗艦店推出這種圖片,用調侃、暗諷意味去影射消費者索賠,或者表達對消費者索賠的不滿,缺乏同情心、同理心,嚴重傷害了廣大消費者的感情,違背公序良俗。
花蛤粉標價176萬?商家回應:系調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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