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大學生為什么要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相關資料圖)
答:根據國家規定,大學生應當參加學籍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后,可享受與鄭州市民同等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幫助大學生有效應對在就學期間可能發生的疾病醫療風險。這是鄭州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持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重大決策部署,為駐鄭大中專院校學生的健康成才創造良好的環境的有效舉措,體現了對大學生的關心愛護。
按照國家醫保局、教育部《關于做好大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15號)及相關文件要求,駐鄭的各類大中專院校(包括部屬、省屬、市屬的公辦、民辦、系統行業辦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全日制學生的成人高校、技師院校、中專學校等)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等(包括以上高校中的僑、港、澳、臺大學生,軍隊院校中的無軍籍地方生),不受戶籍限制,應在學籍地(鄭州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02大學生如何辦理參保登記?
答:駐鄭大中專院校大學生參保登記手續由學校統一辦理,每年新學年開學時,由學校負責采集新生參保信息,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03大學生參保后如何繳費?
答: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政府補助為主、個人繳費為輔的籌資機制,大學生個人繳費部分原則上由學生本人和家庭負擔。
新生入學時,應按照當年度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實行按學制一次性繳納至畢業年度。因上級政策原因提高繳費標準的,大中專學生個人不再補繳,需補繳部分由市級財政予以補助。
大學生個人繳費部分由各院校(科研院所)在收取學費時一并代收,統一進行財務代扣、代收代繳。
04在鄭州市參保后,還要在老家參保繳費嗎?
答:大學生在鄭州市參保繳費后,就不需要在老家參保繳費了,否則就是重復參保,是不能同時享受報銷待遇的。
05認定為資助參保救助對象的大中專學生如何參保繳費?
答:被認定為資助參保救助對象(包括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等人員)的大中專學生,原則上在困難身份認定地參保,也可在鄭州市參保。
06、2023年度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4號)規定,大學生參加2023年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80元。新生在辦理入學手續時,應當繳納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總額為380元乘以學制時間。例如,四年制本科的繳費總額為380×4=1520元,此后直至畢業均無需再繳費任何費用,全程享受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07參保大學生的醫保待遇享受期是如何規定的?
答:已經在戶籍地參加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學新生,按學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可以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鄭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直至畢業當年12月31日止。2023年12月31日之前,仍享受原參保地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學新生,按學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即符合“立繳立享”條件,可以自2023年9月1日起享受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直至畢業當年12月31日止。
08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學生能享受哪些醫保待遇?
答:參保大學生在待遇期內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具體包括:門診統籌待遇、高血壓和糖尿病“兩病”門診待遇、門診慢特病醫療待遇(包括門診慢性病待遇、重特大疾病門診保障待遇、門診特定藥品待遇)、住院醫療待遇和生育醫療待遇、大病保險待遇等。基本醫保的年度支付限額為15萬元,大病保險的年度支付限額為40萬元,兩項合計每年最高55萬元。
09大學生的門診統籌醫療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普通門診醫療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實行門診統籌,按照大中專院校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學生人數和一定標準,設立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統籌基金,門診統籌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由各院校自行制定。
10大學生的高血壓和糖尿病“兩病”門診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參保大學生經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為高血壓和糖尿病,需采取藥物治療但未達到門診慢性病鑒定標準,使用“兩病”門診用藥范圍內的藥品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一個年度內,“兩病”患者符合規定的門診用藥費用統籌基金限額為40元/月(計480元/年),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類別分別為:
對病情相對穩定的“兩病”患者,經醫生評估后,一次處方量可以延長至3個月,保障參保大學生門診用藥需求。
11大學生的門診慢特病醫療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鄭州市將一些病期較長、醫療費用較高、適合在門診治療的慢特病(或治療項目)及相關特殊治療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進一步減輕參保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用負擔。目前,鄭州市有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門診特定藥品等3個門診慢特病醫療類別。
1.門診慢性病病種有33個,限額標準內的合規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的支付比例為70%;其中,尿毒癥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5%。
2.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是指臨床路徑明確、療效確切且費用較高的門診病種(或治療項目),共有10個;限額標準內的合規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
3.鄭州市將部分臨床必需、療效確切、適應癥明確、價格昂貴、適于門診治療的國家談判藥品,納入門診特定藥品范圍,實行“三定”(定醫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定零售藥店)管理。目前我市共有門診特定藥品214種。
參保大學生享受門診規定病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門診特定藥品待遇,累計不超過兩種。鄭州市的門診慢特病待遇實行定點治療、限額管理、不設起付標準,符合條件的參保大學生可隨時網上申報門診慢特病待遇,相關手續全程在線辦理,6個工作日內即可反饋結果。
12大學生的住院醫療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參保大學生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合規醫療費用由住院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類別劃分為:
參保大學生在鄭州市域內的縣級及以上中醫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降低100元,使用中醫藥服務項目(含中藥飲片、中成藥、中藥制劑(含院內制劑)和中醫診療項目)的,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
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大學生在市級三級醫療機構、省級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標準減半。
13大學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目前鄭州市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種共有33個,如法樂氏四聯癥、重型精神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等。治療重特大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住院病種在限價標準內的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縣級、市級、省級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分別為80%、70%、65%,超出限價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14大學生的大病保險醫療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大學生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規定的門診慢性病、門診特定藥品等限價、限額結算的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也稱“二次報銷”)。
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大學生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負擔一次大病保險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1萬元,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其中,1.1萬—10萬元(含10萬元)之間的支付比例為60%,10萬元以上支付比例70%。一個自然年度內,大病保險最高可報銷40萬元。
15參保大學生在鄭州市以外地區住院就醫費用如何結算?
答:參保大學生在鄭州市以外地區住院就醫時,可享受異地就醫保障政策,無論在哪個城市就醫,均無需備案,可直接在住院地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結算”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和大病保險費用,待遇水平與在鄭州市域內就醫時完全一致。
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在住院地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直接結算”的,可在返回鄭州后辦理手工報銷,待遇水平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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