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滿心歡喜買套房,裝修時卻發現質量問題,經多次協商未果,業主遂與開發商對薄公堂。近日,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結該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判決開發商賠償業主陳某、魏某房屋修復費、裝修工料費、司法鑒定費等共計136749元。
據了解,2012年10月,陳某、魏某與蕭縣某置業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其房屋一套,總價款407931元。后陳某、魏某付清了全部房款,蕭縣某置業公司亦交付了房屋。2015年7月始,陳某進行房屋室內裝修過程中發現房屋存在客廳頂面平整存在誤差、室內墻面粉刷層脫落及強度不夠、室內走道承重墻夾斜等情形,向蕭縣某置業公司反映要求處理,該置業公司對室內墻面粉刷層作了部分處理,對客廳頂面平整度誤差制定了處理方案,因雙方對維修處理事項及方案存在爭議,蕭縣某置業公司最終未進行維修施工。后陳某、魏某訴至法院。在審理期間,根據原告的申請,法院按照司法鑒定程序對案涉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事項進行質量檢測、修復方案及工程造價的評估鑒定,確定房屋存在主要質量問題為客廳頂面平整相對高差存在區域夾斜、走道之間間距不一致、呈非平行布置,室內墻面粉刷強度小于規范要求允許值;針對質量問題事項設計了相應修復方案,評估修復工程實施費用為44204.31元,陳某、魏某分別支付了檢測費25000元、設計費8000元、評估費10000元,合計為43000元;陳某、魏某對廚房、衛生間、陽臺及客廳進行裝修,自行購買裝潢材料墻面磚、板材及輔材等折價款15727元,停工后核算應付工時費13019元;陳某自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間租住私人房屋支付租金20800元。上述各項費用合計為136750元。
蕭縣某置業公司辯稱,其已交付經驗收的合格房屋,交房時沒有房屋質量問題,原告陳某、魏某在房屋裝修過程中反映的質量問題,蕭縣某置業公司制定了針對性維修方案,可以進行維修;對原告主張的房屋質量檢測的司法鑒定費用,應由雙方分擔,修復方案及工程造價的鑒定費用與本案無關,應由原告自行承擔等。
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魏某與蕭縣某置業公司簽訂的案涉《商品房買賣合同》屬于合法有效合同,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蕭縣某置業公司交付陳某、魏某的商品房住房在質量保修范圍和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屬實,導致陳某、魏某對房屋不能進行正常裝修、使用、及時入住,蕭縣某置業公司應承擔維修義務,并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陳某、魏某因房屋質量問題產生的實際損失136750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蕭縣某置業公司應予賠償。蕭縣某置業公司辯稱陳某、魏某已經完成的裝修項目,不需要清除再裝修,裝修工料損失不應當全部支持等意見,未提供有效證據佐證,不予采信。綜上,依照合同法等法律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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