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市人社部門2日發出疫情防控期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服務溫馨提示,依托省人社一體化平臺仲裁子系統推行“不見面”服務。
當事人需辦理調解仲裁申請的,可通過網絡、郵寄、電話等方式進行。在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受理服務上,為當事人提供三條申請路徑。方法一:撥打電話12333,申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方法二:下載“江蘇智慧人社”APP,實名注冊后點擊“首頁”→“全部”→“勞動關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方法三: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我要辦”→“更多”→“勞動關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申請”。
當事人如需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我要辦” →“更多”→“勞動關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當事人通過以上方式辦理仲裁申請后,工作人員將及時進行預受理審查。請耐心等待工作人員聯系,并按照相關要求通過線下郵寄等方式提交仲裁申請所需材料。
對于已經暫停線下開庭、調解、舉證、質證等調解仲裁活動的地區,相關調解仲裁活動轉為線上進行。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受疫情防控影響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動申請延期審理。
據了解,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沈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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