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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7月3日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今年上半年,鎮江10個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日前公布,其中最高罰款達90.44萬元,多起案件移交公安部門。
據了解,10個典型案例分別為:揚中某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案,丹陽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案,丹陽某機動車檢測公司不規范檢測案,丹陽潘某利用滲坑排放水污染物案,揚中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傾倒、丟棄工業固體廢物案,丹徒某牧業有限公司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案,句容某環保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未驗先投案,京口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運行廢氣治理設施案,鎮江新區某密封系統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監測案,鎮江新區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危險廢物案。
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近年來,鎮江每年都會公布一批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加強典型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求查處一個、震懾一片、教育一方,不斷嚴格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效能。
接下來,市生態環境部門將繼續保持對生態環境污染“零容忍”的態度,對環境違法案件嚴厲查處的高壓態勢,促進企業守法意識入腦入心,讓加強污染治理逐步成為工業企業的共識。(單杉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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