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治安管理處罰法設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處罰規則,更符合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治需求,也能補足行政處罰層面的短板,織密信息保護法網,有助于構建民、行、刑無縫銜接、同頻保護的格局,提升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效果。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8月28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將違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增列為侵犯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并給予處罰。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8月28日 中國新聞網)
民法典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民事責任,刑法也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隨著立法部門啟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程序,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進行行政處罰也有望入法。這就意味著,從民事責任到行政處罰,再到刑事處罰,追責或懲戒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手段即將形成“民行刑全面銜接、全面覆蓋”的閉環。
當前,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行政處罰散見于相關法律法規中,但存在不完善之處,處罰標準不統一,力度偏弱?,F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并未專門針對未達犯罪標準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設定罰則,只是籠統地針對“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行為”設定了拘留、罰款等罰則,且拘留的常態罰最高為5日,情節較重的拘留區間為5日至10日。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顯然,這一規定只調整特定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侵犯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調整范圍有限。網絡安全法針對“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行為”只設定了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處罰,未設定人身自由罰。
在刑法和民法領域,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體系越來越完善,專指性越來越強,保護理念和調整范圍的銜接度越來越高。行政法也應順應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需求,與刑法和民法的發展趨勢相契合,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機制和措施進行完善、升級。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將違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增列為侵犯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體現了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重視,也與民法典將公民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納入人格權范疇的保護理念實現了精準對接。修訂草案既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行為,也處罰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的行為,且拘留的常態起罰低點為十日,最高可達十五日。比之現行法律的相關行政處罰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單列為一類治安管理違法行為,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打擊指向更明確、更清晰,調整范圍更廣,處罰力度更大,懲戒、震懾、警示效應更強。
治安管理處罰法設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處罰規則,更符合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治需求,也能補足行政處罰層面的短板,織密信息保護法網,有助于構建民、行、刑無縫銜接、同頻保護的格局,提升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效果。
□唐山客
關鍵詞:
質檢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