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7日晚間,A股上市公司仁東控股(002647)發布公告稱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劉鵬向《投資快報》記者表示:“經歷8個月的立案調查,目前仁東控股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審理終結,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證券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投資者可依法起訴索賠。”
涉財報造假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2022年3月27日晚間,仁東控股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一、仁東控股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度報告虛增保理業務收入、利潤,2019年度報告計提壞賬準備數額不準確,2020年半年度報告虛增保理業務收入、利潤;二、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情況,公司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根據最新若干規定,投資者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間買入仁東控股,并在2021年7月15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可發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到suopeibao@126.com或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訴訟索賠咨詢及登記。
重大資產購買重組仍未完成
此前,仁東控股于2016年9月分別召開董事會、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重大資產購買重組事項相關的議案,公司與交易對手方張軍紅簽署《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以現金14億元的價格購買其持有的廣東合利金融科技服務有限公司90%股權。
2016年10月13日,公司給交易對手方張軍紅支付了第一期股權轉讓款人民幣10,000萬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雙方共同委托的監管賬戶支付第二期股權轉讓款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間,公司又累計向交易對手張軍紅支付股權轉讓款4,787.24萬元。2020年6月8日,公司與張軍紅簽署《協議書》,約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銷仲裁事宜。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據上述雙方簽署的《協議書》已向張軍紅支付第一筆款項6,000萬元。后續,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應分別向張軍紅支付4,000萬元、4,000萬元、1,641.33萬元。
然而,截至2022年2月26日,公司尚未向張軍紅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計應付的交易款9641.33萬元,交易款剩余9641.33萬元未付。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
公開資料顯示,仁東控股上市于2011年12月,曾用名宏磊股份、民盛金科,歷史上業績平平三易其主,凈利潤2014、2017年兩度虧損,扣非凈利潤更是2013-2017年連續五年虧損。2018年2月,仁東信息成功上位控股股東,“87后”的慶華集團家族二代霍東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慶華集團董事長霍慶華家族曾有“內蒙古首富”之稱,目前上市公司主營涵蓋第三方支付、融資租賃、互聯網小貸等業務。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對于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說,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受損股民及時通過“股民索賠寶”網站或公眾號參加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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