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飛樂音響(600651)在發布《2021年年度報告》的同時還發布了《關于大額計提公告》。公告顯示,該公司 2021年補充計提1億元的預計負債,用來應對投資者索賠案。對此,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告訴記者,該公司此舉或有助于投資者索賠落地。目前,該案訴訟時效僅剩半年左右,投資者切勿錯過索賠“末班車”。
兩年計提預計負債2.81億元
《關于大額計提公告》顯示,飛樂音響對未決訴訟計提預計負債的情況如下:2020年,公司對當時已收到的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計提預計負債1.81億元。2021年,根據公司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發來的《民事裁定書》、《應訴通知書》及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損失核定意見,對上述未決訴訟案件補充計提1億元的預計負債。
飛樂音響2021年年報則顯示,關于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類案件,截止2021年12月31日,證券虛假陳述代表人案件涉及原告315人,公司已支付全部該案生效判決項下全部應付金額共計約12,583萬元。截止2021年年報報告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非代表人案件涉及原告1,083人,上海金融法院已送達全部1,083人的《證券投資者損失核定意見書》,核定損失金額合計約15,169萬元。非代表人案件中,9人撤回起訴;484人經上海金融法院裁定,生效裁定項下公司應付股民賠償款及訴訟費合計約7,378萬元;另外590人尚未審結,該等案件原告核定損失合計約7,910萬元。
信披違法被罰引發投資者索賠
飛樂音響之所以遭到投資者索賠,源于其信披違法而被中國證監會處罰。2019年11月1日晚間,飛樂音響發布公告稱其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違法事實為:飛樂音響參與“智慧沿河”“智慧臺江”項目,確認收入不符合條件,導致飛樂音響2017年半年度報告合并財務報表虛增營業收入18,01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784萬元;導致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合并財務報表虛增營業收入72,07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5,135萬元;導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業績預增公告不準確。最終,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認定飛樂音響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行為,決定對飛樂音響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其他責任人處以10萬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索賠條件及資料準備
“飛樂音響投資者索賠案已有二審生效判決,該案訴訟時效目前僅剩半年左右,受損投資者只有在訴訟時效屆滿前主張權利才有可能獲賠。”謝良律師表示,參照終審判決,凡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間買入且在上述區間尚未全部賣出飛樂音響(600651)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索賠通”公眾號或suopeitong@126.com郵箱預先登記損失情況,經核算損失符合條件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差額等損失(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均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此外,需要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是,投資者若提出索賠,還可準備以下初步資料:1、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的股票對賬單,對賬起止期間:2017年8月26日(若首筆買入早于該日,從首筆買入該股票之日打起)至2018年7月31日;2、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的證券賬戶基本信息表或賬戶確認單等開戶基本信息證明;3、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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