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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資者訴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亞太藥業,證券代碼:600589,債券簡稱:亞藥轉債,債券代碼:128062)已獲示范性勝訴判決。煒衡金融315團隊(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間買入,在2020年1月2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或債券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加入索賠。
索賠源于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1年2月26日,亞太藥業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1]2號)。2021年4月21日,亞太藥業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4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21]1號)。經查明亞太藥業連續三年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2015年底,亞太藥業收購上海新高峰生物醫藥有限公司100%股權,上海新高峰成為亞太藥業全資子公司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016 年至2018年期間,上海新高峰在未開展真實業務的情況下,確認來自安徽賢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詠勝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臨西循健康咨詢有限公司、樂清邁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蘇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安葛萊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昊健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五睦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茁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文瀾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戶的銷售收入,并通過武漢光谷臨床醫學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科臨醫學研究管理有限公司、樂清市醫臨健康醫療基金會等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2016年,上海新高峰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0,053.27 萬元,虛增營業成本6,470.94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351.73萬元,分別占亞太藥業同期披露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的11.65%、12.37%和23.29%。2017年,上海新高峰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7,608.24萬元虛增營業成本 10,186.04 萬元,虛增利潤總額7,370.78 萬元,分別占亞太藥業同期披露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的16.26%、16.96%和31.08%。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7,731.65 萬元,虛增營業成本10,817.3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6,687.03萬元,分別占亞太藥業同期披露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的13.54%、14.73%和27.70%。上述財務數據納入亞太藥業合并報表后,導致亞太藥業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仿制藥獲準,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可轉債
2023年3月17日亞太藥業公告,近日收到國家藥監局核準簽發的關于鹽酸特拉唑嗪片的《藥品補充申請批準通知書》,公司鹽酸特拉唑嗪片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該藥物適用于輕度或中度高血壓治療。而在2023年3月31日,亞太藥業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于董事會提議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公開信息顯示,2022年1至6月份,亞太藥業的營業收入構成為:醫藥制造業占比99.72%,服務業占比0.27%。
目前,亞太藥業的索賠正在進行中,受損股民可聯系煒衡金融315團隊(tz315-wh),咨詢是否符合索賠條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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