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從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由該局起草的《東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于2023年7月17日起實施?!豆芾磙k法》明確了行業準入方式與退出要求。綜合考慮安全、通行及停放設施條件等因素,明確東莞市暫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后期東莞可結合市民出行需求、配套設施建設等情況,在有條件的區域開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試點工作。
(資料圖)
明確職責
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據介紹,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自2017年進入東莞市以來,得到迅速發展?;ヂ摼W租賃自行車在更好地滿足公眾出行需求、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引發了車輛無序投放、城市公共空間被肆意占用等諸多問題。2019年東莞市出臺了《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主要從行業宏觀層面提出了總體管理要求,但缺乏可操作性管理細則。為進一步完善東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管理政策,形成操作性強的實施辦法,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聯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了《管理辦法》編制工作。
該辦法明確了各部門對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職責分工。辦法指出,遵循“市級指導、屬地管理”原則,東莞市級職能部門負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管理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各鎮(街)、園區負責各轄區的具體監管工作。其中,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與城市公共交通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定和統籌協調,統籌負責全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者的準入與退出;東莞市公安局負責查處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故意損毀、盜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及違規騎行、占用機動車道停放等違法行為;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管理工作,指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按照城市容貌標準停放,查處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停放行為,指導自行車停放區劃設工作;東莞市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市場監管、工業和信息化、金融工作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的監督管理;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指導各鎮(街)、園區落實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各項具體管理工作及自行車道建設工作。
此外,各鎮(街)、園區具體負責所在轄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管理工作,包括車輛投放、停放、更新、清退以及企業運營服務質量考核等,并統籌做好轄區內自行車道與自行車停放設施的規劃、建設、改造工作,確保停放設施滿足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定點停放需求。
行業規模
實行總量控制動態調整
為避免公共空間被無序占用,《管理辦法》明確東莞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實施總量控制,并明確行業準入方式與退出要求。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由東莞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等部門,根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定位、發展現狀、出行需求、城市道路公共資源以及設施承載能力等因素,對全市及各鎮(街)、園區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總量規模進行測算,形成全市及各鎮(街)、園區的總量控制規模,且市交通運輸局及各鎮(街)、園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動態調整。
行業準入方面,由東莞市交通運輸局每3年通過公開、公平競爭方式確定全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者及其運營配額,運營配額無償投放,并與獲得東莞市運營配額的經營者簽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服務協議,明確配額數量、經營管理要求、履約考核標準、違約責任等內容。投放方面,規定各鎮(街)、園區應按照全市確定的經營者以及其運營配額比例,并規定經營者在實際投放車輛前,應向投放區域所屬鎮(街)、園區提交投放計劃、運營方案及經營承諾書等資料,包括車輛類型、實際投放規模、投放區域、投放時間、運維管理方案等。
企業退出方面,《管理辦法》也有了明確要求,規定經營者在相應鎮(街)、園區暫?;蛘呓K止運營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報告。經營者在東莞市暫?;蛘呓K止運營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并提前30日向社會公告。其次,經營者終止運營前,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做好押金、預付金等處置工作,按規定及時清理回收已投放的車輛;未按規定清理回收已投放的車輛,由鎮(街)、園區負責清理。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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