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相關資料圖)
(2023)青0104執531號
申請執行人青海元象文化產業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湯波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涉案標的為669106元。因被執行人未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為使本案順利執行,現申請執行人提出懸賞執行的申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湯波,男,漢族,1982年6月21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41124198206215819),住西寧市城西區西川南路50號金座A區7棟2251室。
懸賞期限: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本公告發布后,如被執行人已履行全部義務,本懸賞公告自動失效。
本院受理社會公眾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及線索,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線索),經查證屬實且執行到位的,支付懸賞金3000元。兩個以上提供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提供一方獲得;聯名提供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嚴禁提供人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本院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信息及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聯系電話:0971-6168633
聯系人:楊萍
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來源: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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