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堅持全民共治、源頭控制、綜合治理、重點突破,我縣以控制揚塵污染、推進產業及能源結構調整優化為重點,以解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臭氣異味擾民為突破口,集中開展治氣攻堅行動,大幅減少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消除重點區域臭氣異味,進一步降低PM2.5濃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工作目標
2018年,完成上級下達的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任務,“氣塵合治”全市考核爭先進位,環境空氣質量年平均PM2.5濃度全市排名保五爭四。重點工作措施
(一)厘清職責任務
召開“藍天保衛戰”動員大會,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建筑工地、散亂污企業、餐飲飯店、汽車維修業、五金涂裝企業、電鍍企業業主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與縣政府簽訂治氣目標責任書。
(二)建立會商機制
建立環境質量狀況月、季分析會商制度。每月會商會議由縣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召集相關人員參加。每季會商會議由縣府辦召集,發改、經濟商務、公安、國土、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林業、環保、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縣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縣古城保護建設指揮部等部門參加。分析環境空氣質量狀況,以數據分析結果為導向,提出應對措施。每季會商結果報縣委縣政府。
(三)建立聯動機制
建立快速處置聯動機制,加強發改、經濟商務、公安、國土、建設、農業、環保、綜合執法等部門與鄉鎮(街道)聯動,發現問題及時擬定整改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和整改交辦力度,在“藍天辦”成立之前,由縣“五水共治”辦通報、交辦和督查。設立有獎舉報機制,在《武義縣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基礎上,將秸稈垃圾焚燒、捕鳥、電魚等違法行為納入有獎舉報范圍,明確舉報受理、分辦、查處、核實認定、兌現獎勵工作流程。鼓勵公眾監督和反映秸稈垃圾焚燒、捕鳥、電魚等違法行為。
(四)提升監測能力
按照《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配足配強監測人員;增添大氣污染防治配套設備,購置便攜式PM2.5、VOCS監測儀、高空巡查無人機等儀器,以“智慧天眼”、雷達掃描、紅外探測、高空偵查等現代科技手段實行高效、精準、實時監測,為大氣環境治理提供技術支撐。
(五)深化能源結構調整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嚴把耗煤新項目準入關,實施煤炭減量替代。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原則,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停止審批新建生物質燃料鍋爐。
深入推進高污染燃料設施淘汰。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防止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鍋爐淘汰后反彈。
(六)加快落后產能淘汰,優化調整產業結構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強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各類專項整治和常態化執法。
優化區域產業布局。推動重大項目向優先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集中。通過提標改造、兼并重組、集聚搬遷等方式,推動傳統產業向園區集聚集約發展。
(七)實施科學治氣
啟動大氣污染源解析工作,全面查清污染源組成,為科學治氣打好基礎。對重點區域的大氣污染源進行雷達掃描、排查篩選,在定點定性的基礎上,實施高效治氣;對餐飲油煙、露天燒烤、秸稈焚燒實行定量檢測,及時排除監測點位周邊污染干擾因素,實現快速治氣;對道路機動車尾氣實行移動遙感觀測,查處機動車尾氣超標行為,實現機動治氣。
(八)加強防塵體系建設
1.加強縣城覆綠工作??h建設局、林業局,開發區、度假區、街道辦事處,對縣城裸露土地開展地毯式排查,做到應植盡植,擴大綠地面積,增強植物對揚塵、粉塵的吸附。對施工工地暫時不開發的場地,進行綠化或防塵網覆蓋。
2.加強縣城道路保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環保局聯合確定縣城區主次干道保潔范圍和保潔灑水作業頻次。提高縣城重點區塊保潔灑水力度,對城區道路、綠化帶、護欄定期沖洗保潔,確保潔凈無積塵。
3.嚴控其他各類塵源。強化礦山、采石場、采砂場、磚瓦廠、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工業企業物料堆場、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揚塵無組織排放治理,落實礦(廠)區及其周邊道路硬化、灑水、覆膜、植綠等控塵抑塵措施。
4.加強揚塵控制裝備保障。加強工地揚塵、路面積塵治理機械保障力度,對局部揚塵污染重點區域實施有效治理。添置地面灑水、高空沖洗、高空噴霧抑塵等裝備,重點保障城中村拆遷揚塵治理監管和應急處置。
(九)加快推進煙花爆竹縣域全面禁燃工作。
開展十大專項行動
I.冬春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
針對冬春季節大氣污染特征,繼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3月份縣城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以上,AQI優良率84%以上。
II.重點區域環境空氣整治專項行動
根據污染源篩查結果,解決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問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2018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III.五金涂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專項行動
按照“規范提升一批、搬遷改造一批、關停取締一批”原則,2018年6月底前,基本解決五金涂裝行業企業大氣治理設施不完善、未經環保審批與未執行“三同時”等問題。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IV.舊城改造揚塵治理專項行動
全面落實舊城改造揚塵防治“七個100%”。強化落實施工工地現場圍擋、砂土覆蓋、場路硬化、運輸車輛沖洗和密閉、安裝防塵安全網、暫不開發土地綠化或其他防塵措施、拆除工程灑水措施。
V.渣土運輸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對渣土運輸、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不規范裝載、拋灑滴漏等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實現建筑垃圾(渣土)運輸公司化、規范化營運,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巡查執法到位的長效管理機制,凈化、美化城市街面和公路路面環境。
VI.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
全面整治“散亂污”問題企業。全面實施以“一從嚴三加快”(即從嚴對標整治、加快入園集聚、加快改造升級、加快產能合作轉移)為主要內容的“散亂污”塊狀行業整治提升專項行動。
VII.城區及城郊餐飲油煙整治專項行動
縣城區及城郊餐飲經營單位和機關食堂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加強運行監管,查處油煙凈化設施不到位、不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
VIII.秸稈荒草禁燒專項行動
提高露天焚燒秸稈的應急處置能力,構建“預防為主、堵疏結合、綜合利用、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聯動處理機制,全面禁止秸稈荒草焚燒行為。
IX.建筑工程揚塵治理專項行動
全縣所有建筑工程加強落實工地揚塵防治“七個100%”。規范建筑工程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縣城規劃區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嚴格執行國Ⅴ標準,加快冒黑煙施工機械報廢淘汰。城市建成區內嚴禁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作業。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嚴格限制運輸時間與路線,強化臨時運營證監管,杜絕尾氣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投入運營。
X.土方平整工程揚塵治理專項行動
土方平整工程落實揚塵防治“七個100%”。杜絕輪胎帶泥出工地現象。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嚴格限制運輸時間與路線,強化臨時運營證監管,杜絕尾氣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投入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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