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環保局公布全市2018年3月生態補償結果。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要求,3月,我市各縣(市)、區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527萬元,得補393.4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490萬元,得補4萬元。其中,綜合大氣和水兩項生態補償,支償金額最多的是義馬市417萬元,得補金額最多的是盧氏縣298萬元。
在空氣質量補償方面,3月,全市有4個縣(市)、區需進行生態支償,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澠池縣216萬元、義馬市172萬元、三門峽經濟開發區73萬元、湖濱區66萬元;有3個縣(市)、區獲得了生態得補,由高到低依次是盧氏縣292.4萬元、靈寶市68.8萬元、陜州區32.2萬元。在水環境質量補償方面,3月,共有5個縣(市)、區需進行生態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義馬市245萬元、陜州區83萬元、靈寶市77萬元、澠池縣45萬元、三門峽經濟開發區40萬元;獲得生態得補的是盧氏縣。
我市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三門峽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三門峽市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充分利用經濟激勵制度改善環境質量,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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