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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監管部門動作不斷,民事證券索賠領域也有新動向。近日,證監會對A股上市公司合眾思壯四年虛增收入及利潤的信披違法行為作出正式處罰。此外,交易所層面也對此前備受關注的鈣鈦礦大牛股奧聯電子“履歷門”信披問題作出了紀律處分。對此,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謝良律師告訴《投資快報》記者,無論是處罰決定還是紀律處分決定都為受損投資者索賠增添了重要依據,目前已有合眾思壯和奧聯電子的投資者分別向兩家公司提起了索賠訴訟。
合眾思壯處罰落地
2023年5月21日下午,合眾思壯(002383)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至此,合眾思壯的“信披違規門”事件經監管部門約一年左右的取證調查后,終于處罰落地。
根據公告,經查,合眾思壯違法事實如下:(一)合眾思壯通過虛構雷達相關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二)合眾思壯通過虛構專網通信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三)合眾思壯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收入;(四)合眾思壯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合眾思壯上述行為導致2017年至2020年累計虛增收入約15.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5.2億元等,并導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連續四年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中國證監會決定:一、對合眾思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二、對郭信平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三、對袁學林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四、對侯紅梅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奧聯電子“履歷門”被處分
2023年5月12日晚間,奧聯電子發布《深交所:關于對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的公告。
該公告顯示,經查明,奧聯電子在《回復公告》及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中公開發布的胥明軍履歷相關信息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情形,期間,奧聯電子股票交易存在異常波動情形,市場影響惡劣。
對此,深交所依據該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2.4條、第12.6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第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作出如下處分決定:一、對奧聯電子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二、對奧聯電子董事長陳光水、時任總經理傅宗朝、代理總經理蔣飚、董事會秘書薛娟華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三、對胥明軍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索賠條件及所需資料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法對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投資者有權提起訴訟。經分析,購買過上述兩家公司股票的下列投資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差額等損失。
一、合眾思壯: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間買入且在2022年5月11日及之后賣出或持有合眾思壯股票(002383)的受損投資者(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最終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二、奧聯電子:在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21日上午10:52前買入且在上述期間尚未完全賣出奧聯電子(300585)股票的受損投資者(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若投資者符合上述情形,可通過“索賠通”公眾號登記損失情況,經核算損失符合條件者或有望索賠投資差額等一定程度的損失(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最終須以法院認定為準)。另需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是若符合條件,投資者還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賠資料:1、身份證復印件;2、賬戶信息表或確認單;3、股票對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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